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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局长、市医改办主任刘刚在2011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6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在2011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工作会上的发言
 
市卫生局局长、市医改办主任 刘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全省医改会议精神,并通报两年来我市医改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2011年医改工作主要任务。
一、关于全省医改会议精神
1月14日,省政府在成都金牛宾馆召开了2011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魏宏同志、副省长陈文华同志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陈文华副省长主持。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及发改委、卫生局、编办、财政局、人保局负责同志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上,省卫生厅厅长、省医改办主任沈骥传达了2010年12月20日-21日全国医改办公室会议精神,并就全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作了动员讲话;省发改委主任刘捷同志代表省医改办就两年来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情况和2011年医改工作重点任务向大会作了汇报发言。
刘捷主任在讲话中指出:2011年是我省三年医改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医改工作,对于全面实现医改阶段性目标,为“十二五”开好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内要全面完成五项重点工作规定任务。重点要巩固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30元以上。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积极稳妥推进基本药物集中统一采购,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切实做好医改中期评估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建立工作排序和通报制度,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魏宏常务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的重要讲话。一是要下决心解决推进医改工作中的认识和责任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下深水,确实解决医改中的深层次问题;二是要下深水解决基本药物这个重点,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综合改革;三是要下决心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这个难点,加快人事、分配和运行机制改革;四是要下决心抓好医改督查工作,确保医改工作取得实效,要求省政府督查室将医改工作纳入对各地市州的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进行问责。
二、我市医改工作进展情况
2009年以来,我市医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医改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并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全市医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一些单项改革、重点环节改革及一些配套改革取得新突破。市医改办对省医改办下达的五项重点改革任务,32项具体指标进行了梳理,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部分指标已超过省医改办下达的任务要求。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医疗保障面进一步扩大。2009年,全市参保人数达到321.14万人,比2008年增加21.46万人;2010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障扩面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59万人,参保率达95.8%;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40.91万人,两项保险参保人数共达62.5万人,超过规定任务2.7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269.2万人,参合率达92.28%,超过省医改办下达任务2.28个百分点,基本解决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二是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2009年,政府补助城乡居民参保达人均80元,2010年,进一步提高到120元。去年,我市调整完善城镇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补偿方案,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4万元,提高到本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6万元,提高到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每人每年3万元,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下调了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4%,居民医保达63.42%,新农合达61.3%,群众看病个人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实施。2009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受益人群达到107.3万人次,2010年,受益人群进一步增加到415.6万人次。去年,我市研究制定了遂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严格执行项目考核办法,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截止12月底,全市健康教育覆盖232万余人,累计建立城市居民健康档案380255份,建档率51.47%,农村居民健康档案920722份,建档率28.63%,超过省下达目标11.47%和8.63%;全面完成了2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56631户,超额完成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完成率100.09%,连续4个月排名全省第一;为15岁以下人群免费补种乙肝疫苗44.91万人次,完成率204%;对25226名农村孕产妇免费补服了叶酸,完成率90.09%;对24160名农村孕产妇进行了住院分娩补助,完成目标任务的90.59%,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57%。
(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09年,全市共争取卫生建设项目资金9500万元,共支持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65个。2010年全市共争取卫生建设项目资金5325万元,共支持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项目81个。目前,除开发区2个和市中医院2个社区卫生项目未如期开工外,其余77个均已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605万元,到位270万元。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去年,我市为乡镇卫生院招收了18名定向免费医学生、招聘执业(助理)医师20人,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610人次,超出任务173人次,培训村卫生室人员3342人次,超出任务778人次,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人员237人次。巩固和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的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安排12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积极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
(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制定并下发了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方案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等配套文件,各级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保证了基本药物制度有序启动,稳步推进。到目前,我市已在船山区、大英县和射洪县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严格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和零差价销售。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政府投入政策,市级财政对市辖区按1元/人落实配套资金150万元,船山区采取“财政预拨、次年考核结算”的方式安排资金250万元,大英县按3元/人标准落实配套资金155万余元补偿基层医疗机构因实施零差率销售减少的药品收入。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平均药费下降45%,进一步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难题。同时,我市已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公共卫生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五)公立医院改革进行有益探索。去年以来,我们主要围绕建立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机制、推行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建立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同时,在市县级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三、勇于开拓进取,不断改革创新各项医改体制机制
针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市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推动医改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一)积极探索基层医疗机构医药分开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医院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保证医院临床用药需求,保障医院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我市在大英县隆盛镇推行中心卫生院药房托管制度,由企业接收医院药房现有的职工,负责现有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等,为医院提供24小时包括药师查房,合理用药咨询,监督、处方分析,不良反应监测,药品上网采购等临床用药服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医院药房建设更加规范,药品监管更加严格,药价成本明显降低,患者进一步得到实惠,同时有效地遏制了医药购销使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二)卫生、人保、民政通力协作,率先在全省推行城乡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工作。试行三个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建立全市儿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将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农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民政部门主管的城乡医疗救助四个医疗保障制度有机衔接,共同提高医疗保障报付比例和医疗救助比例。对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报付和救助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一定额度资助。
(三)完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把质量评价与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相结合,将依法执业、诊疗行为、规范收费、优质服务、廉洁行医等五方面纳入监管和评价范围。对诊疗的规范与合理性,收费的规范性,药费的控制,“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现象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采取多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多方面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行政性评价、自律性评价、咨询性评价与行业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患者的满意度等作为评价的依据,保证了评价的全面准确和客观真实性,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建立了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机制。切实推进县级医院、中心卫生院领办乡镇卫生院的新举措。坚持乡镇卫生院职能职责和权属不变,对管理无序、资金缺乏、技术薄弱、设备简陋的乡镇卫生院由业务发展好、经济效益好的县级医院和中心卫生院进行领办,由领办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领办医院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帮助被领办卫生院更新医疗设备、开设临床检查项目,每年在乡镇卫生院选派一定比例医疗技术人员到本院进修。乡镇卫生院在被领办后,继续坚持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康复治疗等综合性服务,农民在被领办的卫生院看病,享受的是县级医院的服务水平,支付的则是乡镇卫生院的收费标准,得到了群众的好评,我市的这一经验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肯定,省医改办专门发出简报在全省推广这一创新作法。
(五)建立第三方调解、第三方理赔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借鉴交通事故第三方调解理赔处理从而避免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发生的做法,把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和保险机构以相对第三方介入形式把纠纷从医院内转移到医院外进行处理,使调查更加公正、处置更加规范、理赔更加透明、问责更加有力,从而有效地化解了医患纠纷,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了医疗执业环境,维护了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取得了“信访人数下降、涉诉案件下降、纠纷总数下降”的效果。我市医患纠纷调处经验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卫生部领导于去年4月来我市进行了专题调研,昌升市长在全省维稳现场会上做了交流发言,多个地市州来我市考察学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我市医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医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部分地方、部门对医改存在畏难情绪对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不认真进行研究解决。有的区县医改办有名无实,无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无法落实,医改信息沟通渠道不畅。二是医改进展不平衡。部分地方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低,参保人数未达到任务指标要求;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转变职能不到位,重临床、轻预防,公共卫生人员缺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不高。三是医改惠民实效体现不足。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仍然不高,部分地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仍偏低,大病、重病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次均住院费用增长过快,群众自付额度仍然较高。四是保障机制还不健全。部分地方医改中的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药物地方配套经费落实不到位,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四、巩固深化,扎实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医改任务
按照国务院医改近3年近期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1年,我们需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一是巩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覆盖面,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和城镇居民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二是着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省医改会议精神,2011年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将增加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新增加的80元,由中央补助64元,其余由省市县配套。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落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地方配套补助政策,不断提高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性报销比稳定在60%以上。三是积极稳妥推进门诊统筹。继续巩固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新农合门诊统筹,探索城镇职工门诊统筹,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制度,鼓励参保人员基层就医。四是继续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医疗救助力度,逐步开展门诊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五是按照市政府遂府办函〔2010〕284号文件要求,从今年1月份起,扎实推进城乡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慢性肾功衰三个重大疾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工作,按规定提高儿童三个重大疾病的医药费用报付额和救助额。六是规范基金管理。合理控制基本医保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完善基金监督管理和内控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二)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一是进一步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应急装备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的配备,做好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选址、征地前期工作,精神卫生中心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人员片区派驻制度。二是扎实开展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进一步扩大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强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今年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5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以上;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国家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无害化卫生厕所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强化人口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措施,努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三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保障经费。今年各级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将达到25元,其中中央人均补助资金20元,省人均补助2.5元,市县人均配套补助2.5元,各地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保障到位四是加强应对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物资储备,完善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实现与省卫生应急指挥系统的衔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根据中省的安排,今年4月1日起要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去年已实施这一制度的船山区、射洪县、大英县要继续实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安居区和蓬溪县要加快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测算和人员培训工作,在3月底前,所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部配齐基本药物,对非基本药物进行清仓,确保2011年4月1日起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零差率销售。药监、卫生、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监测和评价,完善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采取政策引导,提高基本药物在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中的报销比例,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各区县要抓紧研究对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给予补助政策。要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综合改革,包括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采取定员、定岗、定任务、定收支的绩效考核制度。
(四)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卫生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中、省下达的81个卫生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工。加快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分级分工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合理划分各级医疗机构对应的患者群,有效分流病人,使一般的疾病在基层医院和社区得到治疗。三是加快实施以培养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在岗培训,继续实施农村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实施西部卫生人才培养、“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城市二、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乡卫生院工作;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工作;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的相关政策。
(五)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目前,我市公立医院发展仍然面临专业人员较少、卫生投入较低和硬件设施简陋的实际问题。市县级医疗机构门诊拥挤、加床普遍、人员短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医务人员缺乏正常的进修和学习时间,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国家要求要形成政府各部门和公立医院分层负责、共同推进改革的格局,当前,我市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要切实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医院能力建设。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推广门诊预约挂号,加快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推广临床路径和药物处方集,进一步规范临床检查、临床诊断和用药行为,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从经济效益转移到社会效益上来。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远程诊断、检查和教育系统。要认真落实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评价机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数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职工绩效工资挂钩二是要大力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制度改革;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进一步理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使公立医院尽量通过扩大服务量、提高服务水平上获得合理收入,建立通过医疗服务收入、财政补偿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三是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医院等级评审、不良职业行为计分、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工作,扎实开展好“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使公立医院运行情况更加透明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四是建立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和支援互惠机制,完善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机制,开展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试点。继续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
(六)做好医改中期评估工作。今年六月,全国将对医改工作进行全面的中期评估,此项工作既是完成2011年医改工作的保障措施,又是推进医改近期各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既是对以往工作的检验,又是对今后工作的促进。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以国家此次工作评估为契机,通过迎评工作促进各项医改工作深入推进,要积极加强宣传和引导,积极宣传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趋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医改培训工作,加强医改成员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贯彻中省方针、政策的能力,调动和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投身到各项改革中去。
同志们,医改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千万群众的健康,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医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抓住改革的机遇,扎扎实实抓好这项惠民工程,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奋力夺取三年医改工作近期任务的阶段性胜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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